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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招收辽宁省高校辅导员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09-08-10 15:32  

    一、培养目标

    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具有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扎实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和创造性的开展大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考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高校辅导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作风正派,热爱并有志于长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关爱学生,潜心育人。

    2.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硕士学位人员。

    3.在岗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3年,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够较好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受到学校、院(系)和学生的普遍好评。

    4.我省高等院校获得过校级以上优秀辅导员称号的专职辅导员,或学校直接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部门(学工部、团委)的负责同志,获得过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6.学校主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工作部门推荐(每届一所学校最多推荐2名),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审核通过。

    7.有两名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三、拟招生人数

    4名。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经辽宁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审核,同意报考高校辅导员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高校专职辅导员于2009年12月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信息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未进行网上报名或未进行现场信息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3.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均按照辽宁大学201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执行。具体报名时间、报名网址及提交材料请登录辽宁大学研究生学院查询(http://grs.lnu.edu.cn)。在规定提交材料的基础上,须提交《高校辅导员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学校主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部门推荐意见)》。

    4.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现场确认提交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试方式和时间

    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10年3月。具体时间以辽宁大学201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为准。

    考试地点:辽宁大学。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2.考试科目:初试的笔试科目为外国语、基础课(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和专业课(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3.考试形式:外国语、基础课、专业课均为笔试,由辽宁大学统一组织安排。初试后要进行复试(即综合面试)。复试的方案、程序及要求由辽宁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按照学校规定具体安排。

    六、录取

    1.辽宁大学根据拟招生名额和实际考试情况,根据学校总体安排按拟招生人数1:1.5倍的名额,划定复试分数线。复试以业绩考核为主,同等条件下,按荣誉称号、职位、和职称高低顺序录取。

    2.辽宁大学根据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考察,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3.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荣誉称号的,以及同级荣誉称号中获优秀辅导员称号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录取的高校辅导员均按定向方式培养,录取的辅导员和辅导员所在学校须同辽宁大学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七、入学时间

    2010年9月。

    八、学习年限

    在职学习年限不少于4年,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7年。

    九、培养费

    培养费3万元/人,由派出单位(或个人)承担1万元,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承担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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